关于印发《沈抚示范区涉农民生重点项目
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乡、经济区)、社会事业局、规划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
《沈抚示范区涉农民生重点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抚示范区涉农民生重点项目
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涉农民生重点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暨乡村振兴补短板工程工作推进会议部署和示范区管委会提出的“思想重视、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对标对表、精准排查、彻底整改、保障有力、纪督联动、建章立制”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切实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沈抚示范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在《国内动态清样》上的批示要求,聚焦涉农民生重点项目,针对建设、管理、监督等环节,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剖析问题原因,扎实推进整改,建立常态化的管护机制。整治工作纳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重点内容,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改原则
(一)深度摸排,清仓见底。对示范区涉农民生重点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确保清仓见底。排查要直达一线、深入项目点位,紧密围绕影响使用、运转、管护等突出问题查细查实,做到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把问题底数查清楚。排查要建立责任制,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做到应查尽查。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据存在突出问题的不同性质、破损程度,影响范围,对排查出的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针对每一类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主体至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同时严格设定整改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目标清晰、方向准确,高效精准推进各类问题的解决。
(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类资源,集中优势力量解决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切实缓解民生痛点。同时,着眼未来可持续发展,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从配套制度建设、管护机制优化、问题发现机制建立等层面入手,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的管理机制,形成严密的制度闭环,杜绝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保障涉农民生重点项目稳定使用、高效运行。
(四)尊重民意,多元参与。厘清政府、企业、村集体和农户的责任边界,充分调动各方整改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做好具体事项的整改工作。
三、工作目标
结合示范区实际,排查整改围绕农村户厕、生活污水、农村公路、农村饮用水、农田灌溉井等五个方面进行。责任部门要同步制定专项排查整改方案和资金保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实施路径、排查整改任务、排查整改标准、完成时限,梳理制定排查内容及标准清单、整改任务实施清单。做到排查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实现问题动态清零,切实把示范区涉农民生项目打造成让农民可感可及的民心工程。各责任单位要在4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在6月底前,确保按省直对应部门印发方案明确的要求,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在9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和验收。
四、排查内容及整改任务
(一)农村户厕问题
1.排查内容。主要排查2013年以来,由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现存农村户厕在建设质量和运行管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2.整改任务。一是户厕修复。对于户厕设施损坏的问题,在质保期内的,由责任单位协调建设单位(或生产厂家)推动整改;超过质保期的,由责任单位组织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二是健全供排水配套设施。排水和供水公共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或保障不足的,由规划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负责维护、修缮和整改。三是健全运维体系。由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建立运维管护体系,构建市场化运营模式。各街道(乡)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问题户厕排查,在村委会公布维修服务电话,通过农村大喇叭广播、发放整改“明白纸”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乡)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
1.排查内容。主要排查2017年以来,由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集中式或相对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使用、运维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2.整改任务。一是工程修复。属于损坏、非正常运行的,要及时修复恢复运行。二是工程替代。属于无必要运行等情形的,在保障生活污水治理效能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实施退出、替代等整改方式。三是完善运维制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深井子街道、拉古乡、同盛水务公司
(三)农田灌溉井问题
1.排查内容。主要排查2011年以来,由各级各类资金支持建设的灌溉井在建设质量、管理维护、使用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2.整改任务。一是恢复灌溉井功能。对于建设质量不达标、无法投入使用的井,结合实际,按标准重新施工建设;对于未达到使用年限、因管理不到位等造成损坏的井,要健全管护机制,签订协议,明晰管护主体,积极筹措资金,及时维修已损坏井。二是淘汰废弃井。对于因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功能基本丧失或者严重毁坏而无法继续使用的井,工程所有权人或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将相关情况报规划建设局备案。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乡、经济区)
(四)农村道路问题
1.排查内容。主要排查农村道路及桥涵构造物水毁情况,厘清农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2.整改任务。一是村内道路修复。对于村内道路问题,将根据本级财政状况,统一制定水毁路段恢复方案,并组织恢复。二是农村公路修复。对于农村公路问题,要细化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健全完善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机制,按照原路技术标准恢复农村公路水毁路段,确保农民群众正常通行。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乡、经济区)
(五)农村供水工程问题
1.排查内容。主要排查农村供水工程在水源保护、工程设施、水质安全、供水稳定性、运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2.整改任务。一是工程升级改造。对于工程设施和供水稳定性等问题,可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和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项目的,通过并网联网和更新改造解决。二是健全专业化管护。对于工程设施和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区域统管机制,落实专业化管护,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三是完善水质监测检测。清理或隔离水源地污染源,强化水质监测检测,更新设施设备。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乡、经济区)
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责任部门会同各街道(乡、经济区)依据总体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对本辖区内涉农民生重点项目进行全面细致排查,详细了解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各环节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排查问题台账、整改任务台账,并于4月27日前将排查情况报送各责任部门汇总。各责任部门对排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据此形成排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于4月29日前报专班办公室。
(二)阶段性整改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各责任部门依据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一事一策”“一项一策”原则,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各责任部门加强对整改工作组织推进,全力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按省直部门印发方案明确的时限要求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并于6月25日前将整改工作的阶段性情况报专班办公室。
(三)全面整改验收阶段(7月1日—9月30日)
扎实推进整改任务收尾,优化、建立和运行长效管护机制。整改工作完成后,各责任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专业验收组,按照验收标准和规范程序,对整改项目进行逐一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重新整改,直至验收合格。验收工作结束后,各责任部门于9月20日前将整改验收情况形成报告报专班办公室,9月25日前专班办公室将示范区涉农民生重点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报管委会。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各责任单位以此次排查整改为重要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建立问题发现机制,持续关注涉农民生重点项目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升涉农民生项目服务保障水平,为农村地区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宏德同志任组长,苏伟、王鹤锦、李海涛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由王鹤锦副主任牵头负责,组建工作专班,任专班班长。专班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贵强同志担任。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总体协调、统筹推进、日常调度、社会稳定、督导检查等工作。专班下设整改落实组、资金保障组、监督问责组、综合督导组等4个工作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示范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见附件),具体负责行业统筹、业务指导、政策支持、督促落实、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统筹力量推进本领域排查整改工作的实施,坚持整改标准、整改质量,构建闭环整改销号措施,确保改一个成一个,杜绝一安排了之、一协调了之、一交代了之的问题。街道(乡、经济区)等配合单位,要积极认真落实排查等配合事项,坚持排查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精准排查。村(社区)委员会要加强党建引领,组织党员骨干认真落实街道(乡、经济区)部署的排查任务,用群众看得见的事实、听得懂的语言做好群众发动和思想舆论引导。
(三)强化调度推进。整改期间建立月报告制度,由专班办公室负责综合汇总整改工作情况,专题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等情况。
(四)加强资金保障。财政金融局要加大对涉农民生重点项目排查整改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强化足额性、及时性保障,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各责任单位积极争取上级整改资金支持,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五)健全处理机制。要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投诉问题厘清政府责任,落实部门职责,推动及时整改。特别是对本轮整改事项,要按照政府责任纳入常态化管理范围,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六)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纪督联动加强对排查整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强化过程督导,纪督联手打通堵点、卡点。对工作推进缓慢、排查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持续不力、态度消极、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实施约谈。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沈抚示范区涉农民生重点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工作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3.沈抚示范区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实施方案
4.沈抚示范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实施方案
5沈抚示范区农田灌溉井问题排查整改实施方案
6.关于加强示范区农村道路水毁路段修复和严重破损路段整治的实施方案
7.沈抚示范区农村供水问题排查整改实施方案
附件1
沈抚示范区涉农民生重点项目突出问题
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宏德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苏 伟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王鹤锦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海涛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成 员:王作鹏 办公室主任
祝恩来 党建工作部部长
任振鹏 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
王志刚 发展改革局负责人
王 珍 财政金融局局长
周 宇 规划建设局局长
崔 烨 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贵强 社会事业局局长
丁 盛 汪家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楠 深井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 刚 李石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晓丽 拉古乡乡长
王 洋 高湾经济区主任
组建工作专班,班长由王鹤锦同志兼任;专班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贵强同志兼任。下设整改落实组、资金保障组、监督问责组、综合督导组等4个工作组,分别由示范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附件2
工作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整改落实组(成员单位视情增加,以下同)
组 长:李贵强、周宇、崔烨
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局、生态环境局、规划建设局
主要职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组织开展问题排查,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督促指导整改工作,确保各类问题全面排查、整改到位。
社会事业局负责农村改厕问题整改工作;生态环境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牵头工作;规划建设局具体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规划建设局负责农村灌溉井、农村供水工程、农村道路问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整改工作。
二、资金保障组
组 长:王珍、王志刚
成员单位:财政金融厅、发展改革局
主要职责:统筹区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农村民生项目整改,及时拨付乡村振兴工程领域民生项目资金,不得挤占挪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加快涉农民生项目规划和立项审批,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推动整改工作。
三、监督问责组
组 长:王作鹏、祝恩来、任振鹏
成员单位:办公室、党建工作部、纪检监察工委
主要职责:对整改过程全面监督,结合涉农民生项目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查处。对在整改过程中存在缓慢整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等现象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及问责。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信访等相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涉农民生重点项目资金审计等工作。
四、综合督导组
组 长:王作鹏、祝恩来
成员单位:办公室、党建工作部
主要职责: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关注网上舆情,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权威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附件3
沈抚示范区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在《国内动态清样》上的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涉农民生重点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暨乡村振兴补短板工程工作推进会议部署,按照《沈抚示范区涉农民生重点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总体安排,扎实抓好示范区农村户厕排查整改,结合示范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深入推进农村问题户厕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全面详实准确的排查、整改台账,依据不同情况分类精准施策。积极有效推进问题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防止。构建和优化长效管护机制,为农村户厕常态化使用提供机制保障,确保农村户厕这一重要民生项目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与幸福感。
二、排查整改范围
严格遵循“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坚决不放过”的工作要求,全方位排查农村户厕问题现状。对2013年以来,示范区由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且现存的农村户厕开展全面排查。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对于无法正常使用且农户有继续使用意愿的厕所,统一纳入“问题户厕”整改台账;若农户无继续使用意愿,则不纳入整改台账。对于能够正常使用,但农户自行弃用或挪作他用的厕所,同样不纳入“问题户厕”整改台账。要特别注意对不纳入整改台账的情况,务必确保农户拥有可正常使用的厕所,充分满足其日常生活需求。
三、整改类型及措施
(一)农村户厕设施损坏问题
1.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厕屋破损、厕具损坏、化粪池故障等设施损坏情况,以及水冲式厕所过粪管冻堵、雨季返水致使罐体损坏等相关问题的农村户厕。
2.整改措施:处于质保期内的,由实施单位积极协调建设单位(或生产厂家),督促其履行质保责任,及时开展整改工作;超过质保期的,管委会组织相关专业单位,为整改工作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专业指导。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局
配合单位:街道(乡)
(二)供排水配套设施问题
1.排查内容:主要指存在供水保障不足、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不畅等,严重影响农村户厕正常使用的相关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农村供水工程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开展针对性整改工作,确保供排水配套设施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深井子街道、拉古乡、同盛水务公司
(三)运维管护问题
1.排查内容:主要排查农村户厕粪污清掏处理、维修等服务缺失,包括粪污缺乏专业清掏服务,厕具、化粪池、下水管道等损坏后无有效维修渠道等问题。
整改措施:由规划建设局统筹规划,负责组织建立科学完善的运维管护体系,推行市场化运营模式。各街道(乡)要在各村委会显著位置公布维修服务电话,并通过电视广播、村宣传栏、农村大喇叭、发放整改“明白纸”、新媒体平台等多元化方式,广泛宣传运维管护服务信息,确保农户知晓并能及时获取服务。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街道(乡)
四、整改销号程序
为保障整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实现责任全程可追溯,实行“整改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的精细化管理机制,具体程序如下:
为确保整改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可溯,实行“整改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的管理机制,具体程序为:一是村级初核。村委会组织查验,由农户签字确认整改结果。二是乡镇复核。乡镇全面入户复核,对验收合格的户厕,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销号申请。三是示范区复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规划建设局验收,验收合格后,确认销号,建立整改销号台账。社会事业局组织对辖区内农村问题户厕整改情况进行复验,比例不低于30%,复验合格后,报省级备案。五是省级抽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省直相关部门进行“四不两直”抽查。
五、整改时限
紧密结合全省农村“问题厕所”整治工作总体安排,科学合理确定排查整改时间节点。
1.排查工作(4月20日-4月30日)
各街道(乡)组织各村迅速行动,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工作,精准识别问题,明确整改任务清单。同时,坚持边查边改,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提高工作效率。
2.阶段性整改工作(5月1日-6月30日)
针对不同类型的农村“问题户厕”,社会事业局及相关部门于5月初,明确整改重点,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分类整改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农村“问题户厕”初步整改任务,并同步建立健全长效管护制度,为后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全面整改工作(7月1日-9月30日)
2025年9月底前,对于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户厕,全部完成整改;对于整改周期长的问题厕所,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最终整改时限,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社会事业局会同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对整改完成情况组织全面验收,并将结果于9月20日前形成报告报专班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省级统筹、市级督导、县级主体、乡村落实”的工作原则。社会事业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定期深入基层,掌握整改工作质效;对接财政局做好资金筹措,对接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管护机制建设。
(二)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快健全完善运维管护体系,确保运维服务电话畅通,及时响应农户需求,高效开展粪污清掏和户厕维修等服务。同时,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定期巡查、农户反馈等多种渠道,及时收集并解决各类问题,保障农村户厕长期稳定运行。
(三)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村级广播、宣传栏、微信群、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讲改厕政策,为农户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及时跟进宣传整改工作动态,展示工作成效。注重总结提炼整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附件:1.农村问题户厕排查整改统计表
2.农村问题户厕排查整改确认单
3.农村问题户厕排查整改工作台账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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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问题户厕排查整改统计表 |
序号 |
地区 |
基本情况 |
问题类型 |
整改情况 |
销号 情况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现存户厕数量 |
问题户厕数 |
问题户厕类型 |
问题户厕建设部门 |
问题户厕建造年份 |
设施损坏问题 |
供排水配套设施问题 |
运维管护问题 |
阶段性整改数量 (6月底) |
全面整改数量 (9月底) |
已销号数 |
水厕 |
旱厕 |
卫健 |
农业农村 |
生态环境 |
其他 |
2013至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小计 |
厕屋 |
厕具 |
化粪池 |
过粪管 |
其他 |
小计 |
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损毁 |
供水保障不足 |
小计 |
清掏 |
维修 |
其他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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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井子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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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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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拉古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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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横列编号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24+27; |
2.横列编号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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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横列编号31为自即日起到6月底前累计数据,32为7月初至9月底累计数据,33项为已履行销号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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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问题类型按主要影响使用的情况填写,一个问题户厕只可选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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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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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问题户厕排查整改确认单 |
地区: |
点位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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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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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厕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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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返贫致贫监测户 |
是☐ 否☐ |
项目 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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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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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
是☐ 否☐ |
问题类型 |
(1)户厕设施损坏问题☐ (2)公共配套设施问题☐ (3)运维管护问题☐ |
问题描述 |
(1)厕房☐ 厕具☐ 化粪池☐ 过粪管☐ (2)用水☐ 粪污处理☐ (3)清掏☐ 维修☐ 其他☐ |
农户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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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签字(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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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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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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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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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成整改 |
是☐ 否☐ |
农户是否满意 |
是☐ 否☐ |
销号签字(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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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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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初核意见 |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复核意见 |
乡镇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示范区部门意见 |
整改档案材料 是否健全 |
是☐ 否☐ |
是否销号 |
是☐ 否☐ |
示范区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
1.可以正常使用的户厕,但农户自行弃用或挪作他用,需在农户意愿栏备注。2.问题类型及问题描述可多选。3.方框内(☐)打对号(✓);农户意愿由改厕户手写。 |
附件4
沈抚示范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
排查整改实施方案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实施方案》部署安排,按照《沈抚示范区涉农民生重点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示范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示范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出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扎实整改。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内容
主要排查2017年以来,由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集中式(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或相对集中式(日处理能力20吨/日及以上、100吨以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建设质量、使用维护、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排查示范区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拉古村污水处理站200吨/日、松岗村污水处理站70吨/日、大甸村污水处理站70吨/日、陡山村污水处理站50吨/日、双树子村污水处理站300吨/日。
(二)责任分工
成立由生态环境局牵头、规划建设局负责,深井子街道、拉古乡、同盛水务公司配合的工作小组。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方案并定期调度汇总排查整改进展,监管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情况;规划建设局负责对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备运行管护、因灾损毁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改;深井子街道、拉古乡落实属地责任;同盛水务公司配合做好相关运行维护、排查整改等工作。
(三)整改措施
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剖析症结,因地制宜制定整改计划,分类有序推进。
1.既有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失去效能的。对破损和堵塞的管线要及时修复和疏通,对需收集户厕“黑水”的,要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实现有效连接。
2.因年久失修、洪水等自然因素造成处理终端损毁的。一是按原处理工艺修复,应结合村屯实际,根据排水现状和人口季节性流动情况,合理确定处理规模,水量变化明显的宜采取多套并联模式。二是替代修复,应充分听取群众意愿和需求,科学合理选择建设位置,优化调整技术路线。
3.因村庄污水产生量锐减,或已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治理导致设施无必要运行的。采取分散治理等保障生活污水处理效能的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处置资产,依法依规实施退出。
4.缺乏管护和运维资金保障等长效机制的。由规划建设局建立和完善保障制度及措施,明确运维管理主体,多方筹措落实运维管护资金,积极引导村民以适当方式参与运行维护。
5.存在其他问题的。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制定整改措施。
三、时间安排
实行“排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机制,采取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梯次整改、限期整改等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主体,保障整改资金,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一)全面排查。4月25日前,完成现场核查,报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核查表(见附件1)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问题整改台账(见附件2)。
(二)阶段整改。6月25日前,报送阶段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三)全面整改。9月底前,整改工作全面收尾,完成问题验收销号。
四、有关要求
(一)高标准严要求。问题排查务必全面仔细,覆盖出户管线到处理终端;整改措施务必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严禁“一刀切”。
(二)加强部门协同。对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的项目,相关责任部门应加强信息对接,联合确认问题和整改措施,合力整改。
(三)闭环调度推进。实施半月调度,每月10日、25日前报送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问题整改台账。生态环境局将对相关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强化监督指导。确有特殊原因未如期完成的项目,应报示范区涉农民生重点项目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同意。对于工作态度消极、排查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跟踪督办并上报示范区管委会。
附件: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核查表
2.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问题整改台账
附件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核查表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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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农村问题户厕排查整改工作台账 |
序号 |
地区 |
村 |
姓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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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5 |
6 |
7 |
8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问题户厕类型 |
问题户厕建设部门 |
设施损坏问题 |
供排水配套设施问题 |
运维管护问题 |
是否整改 |
水厕 |
旱厕 |
浑南卫健和抚顺开发区 2013至2019年 |
规划建设局 2020至2022年 |
社会事业局 2023至2024年 |
厕屋 |
厕具 |
化粪池 |
过粪管 |
其他 |
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损毁 |
供水保障不足 |
其他 |
清掏 |
维修 |
其他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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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井子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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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石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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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拉古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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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横列编号1-16填写是否。 |
2.问题类型按主要影响使用的情况填写,一个问题户厕只可选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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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问题整改台账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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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名称 |
存在问题 |
详细标准 |
检查结果(是/否) |
个数 |
情况说明 |
照片/录像(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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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进水是否正常 |
查看设施进水口、调节池或管网接入的最后一个检查井,是否有进水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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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无进水或进水量很小的情况时,可进一步查看收集管网是否已接通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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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能否正常流入管网(暗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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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是否存在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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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井内是否有较多垃圾、淤泥、泥沙未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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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主干管未与设施连通,污水外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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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管或主干管道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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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设接户管或污水主干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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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村庄人口规模、改厕情况、村庄人居环境情况,以及污水处理工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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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是否空转或故障 |
有用电设备的设施,查看是否接电,或查看电表读数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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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设施接电但无法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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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无进出水痕迹、无运维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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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设施管道、阀门、池体是否渗漏、破损、坍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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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人工湿地工艺的,查看是否严重壅水、植物长势不良,植物未进行及时收割;外观存在明显异常情况,例如主体构筑物漏水等;非冰冻期,出现大量植物死亡现象;湿地基质表面的积泥、植物残体、杂草清理未进行清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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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稳定塘工艺的查看是否黑臭或富营养化,稳定塘底泥上浮,较多垃圾、漂浮物、水体黑臭或大量藻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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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判断设施是否存在明显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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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出水水质情况 |
水质是否达标,出水颜色异常或异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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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设施出水口及出水口下游,是否存在黑臭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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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运行必要性 |
查看村庄的常住人口数和设施建成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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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是否存在污水横流和黑臭水体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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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判断设施有无运行必要。如有的村庄常住人口少,人均用水量少,村庄无污水横流和黑臭水体情况,则该村庄有很大可能性,没有必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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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设施纳入地方整改台账,但未在计划时限内完成整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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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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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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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沈抚示范区农田灌溉井问题
排查整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民生领域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改的有关要求,扎实解决农田灌溉井存在的问题,统筹做好农田灌溉井保障相关工作,结合沈抚示范区农田灌溉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和省水利厅的文件方案,按照沈抚示范区管委会部署要求,强化农田灌溉井运行管理,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深刻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找准症结、制定措施,健全完善运行管护机制和问题发现反馈机制,切实将涉农民生重点项目做好做实。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聚焦影响农田灌溉的灌溉井相关问题,认真开展现场排查,不遮掩、不回避,全面摸清底数。
2.坚持民生优先,问需于民。组织各街道(乡、经济区)、村委会,发动村民积极参与问题排查,注重倾听农民群众心声,解决百姓急难愁盼的农田灌溉相关问题。
3.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机制,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同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排查范围及方式
1.排查范围:本次排查覆盖沈抚示范区域内全部农田灌溉井。各街道,乡、经济区、村要根据自身农田灌溉井的实际情况,结合沈抚示范区水利工程公示信息逐一开展排查。
2.排查内容:由各街道,乡、经济区组织排查,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全面检查登记现状井房、井口工程以及水泵、电机、出水栓等配套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全面梳理现状灌溉井(包括机井、大口井等)的数量、位置、建成年份、实施部门、设计标准、质量监督、工程验收、产权移交、运行管护、资产处置等基本情况,重点排查各级各类资金建设的灌溉井在现状能力、运行管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建立台账。灌溉井设计及设施质量等专业性较强的情况由规划建设局统筹。
四、整改措施
排查整改工作按上级文件要求,示范区由各街道(乡、经济区)按轻重缓急把问题分类汇总统一报送到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局负责审核,对排查结果进行抽查、检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和财政局、应急局沟通追加应急计划并组织调度相关单位实施。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灌溉井,各街道(乡、经济区)要坚持“边查边改”原则,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等不靠,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抓紧组织整改。
1.对可修复的灌溉井实行维修养护。对井管、井房等有损坏但仍能正常使用的灌溉井,要组织工程产权单位维修、配置设施设备,保证工程整体完好。
2.对无修复价值的灌溉井实行报废处置。对报废处置要严格把关,报废的灌溉井应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因地下水位下降,无法安装提水设备或已经干枯的;因井管损坏、坍塌等原因,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较高的;水质无法满足取水水质要求的;已失去灌溉功能的。报废形式参照《灌溉井工程技术标准》(GB/T 50625-2023),采用全井回填、加盖封堵等方式。报废程序要严格履行,由街道(乡、经济区)及其他灌溉井产权单位,负责对无法继续使用的灌溉井及时进行报废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并向示范区建设局备案;同步对原井房进行安全评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并拆除;对配备的水泵、柴油发电机等配套设备,做好资产盘点和回收再利用。
3.适时恢复灌溉。灌溉井报废后,当水资源条件符合取水要求时,各街道(乡、经济区)应责成相关部门落实替代水源满足灌溉需求,并及时办理取水许可,保证有效灌溉面积不减少。
4.落实管护长效责任。根据《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规划建设局负责做好域内灌溉井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管护监管机制。要明晰工程权属,结合全面排查工作,推进农田灌溉井的清产核资、登记造册,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他单位作为灌溉井的产权单位。要落实管护主体,可结合实际将灌溉井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等使用者自主管护,也可推行专业化管理。灌溉井产权所有者应与管护主体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管护标准,管护主体应按照管护协议要求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开展巡查检查、做好日常检修调试,落实管护经费,确保灌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五、组织实施
1.组织排查:(即日起至4月30日)。组织示范区各街道(乡、经济区)召开示范区农田灌溉井问题整改工作会,明确排查整改的范围、方式及相关要求。各街道(乡、经济区)要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共同对示范区农田灌溉井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综合分析研判,汇总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
2.立行立改:(5月1日至6月30日)。对排查汇总出的问题,立即解决问题立行立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建设局成立工作专班,组长由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副局长和相关科室同志组成,指导、协调和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快推进排查整改工作开展。
2.强化资金保障。建设局负责汇总整改问题并核算整改方案所需资金,管委会领导签批后,由建设局和财政局多措并举筹措资金,为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资金保障。同时由建设局沟通省水利厅,争取省投资补助政策资金支持。
3.强化工作调度。排查整改期间,建设局负责组织调度和统计示范区进展情况,定期核查整改进展并组织后续整改实施。对于工作态度消极、排查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跟踪督办并上报示范区管委会。
附件:1.沈抚示范区建设局农田灌溉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专班成员
2.沈抚示范区农田灌溉井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附件1
沈抚示范区建设局农田灌溉井问题
排查整改工作专班
组 长:规划建设局局长 周 宇
副组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喻永华
办公室主任:交通水利科科长 党义勇
成 员:规划建设局交通水利科 魏 月
规划建设局交通水利科 陈 泰
规划建设局交通水利科 公鸣宇
规划建设局交通水利科 刘元峰
序号 |
行政区域 |
村庄基本信息 |
设施基本信息及存在问题 |
设施整改内容 |
验收销号 |
地级行政区 |
县级 行政区 |
乡级行政区 |
行政村名称 |
行政村行政区划代码 |
所服务行政村(社区)(多个逗号隔开) |
所服务行政村(社区)代码 |
设施名称 |
设施设计规模(吨/天) |
运维单位 |
建设、建成时间 |
有效衔接改厕(是/否) |
问题描述 |
问题原因分析 |
整改措施 |
责任主体 |
资金来源 |
计划完成时间 |
整改进展 |
市级验收部门 |
验收时间 |
验收销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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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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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农田灌溉井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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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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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25年 月 日 |
序号 |
沈抚示范区 |
县(乡、街道) |
自查发现问题 |
问题类别 |
原因分析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单位、职务) |
整改时限 |
目前成效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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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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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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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别:可修复灌溉井、无修复价值灌溉井及其他类等。 |
附件6
关于加强示范区农村道路水毁路段修复
和严重破损路段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水毁路段修复和严重破损路段整治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安排,积极做好群众反映的农村道路水毁路段恢复和严重破损路段整治,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相关问题排查整改,结合示范区农村道路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和省交通厅的文件方案,按照沈抚示范区管委会部署要求,聚焦影响农村百姓出行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积极落实整改。坚持狠抓当前与立足长远有机结合,细化落实管养职责,健全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让民生项目持续发挥效能,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聚焦影响百姓出行问题,认真开展现场排查,不遮掩、不回避,全面摸清底数。
(二)坚持民生优先,问需于民。组织各街道(乡、经济区)、村委会,发动村民委积极参与问题排查,注重倾听农民群众心声,解决百姓急难愁盼的出行问题。
(三)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机制,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同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排查内容及整改范围
聚焦影响百姓出行问题,对示范区村内道路和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排查,理清通村、通组道路与一般道路,分别建立工作台账。
(一)村内道路
1.水毁路段。排查因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等损毁,导致阻断交通或依靠便道简易通行的路段。
2.严重破损路段。排查路面坑槽、翻浆严重,车辆需要缓慢通行,特别是每逢雨季,道路积水严重、泥泞难行,阻断交通的路段。
(二)农村公路
1.水毁路段。排查因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等损毁,导致阻断交通或依靠便道简易通行的路段。
2.严重破损路段。排查路面坑槽、翻浆严重,车辆需要缓慢通行,特别是每逢雨季,道路积水严重、泥泞难行,阻断交通的路段。
3.灾害风险隐患点位。依据《辽宁省交通运输领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对示范区农村公路灾害风险隐患点位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完善全省农村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风险隐患类型分为五类:崩塌、滑坡、泥石流、沉陷塌陷、水毁(沿河且历史发生过水毁路段)。
风险隐患等级分为四级:一级(严重)、二级(较重)、三级(一般)、四级(轻微)。
四、组织实施
(一)全面组织发动(4月15日-4月17日)。组织各街道(乡、经济区)、公路养护站相关管理、技术人员,召开示范区农村道路影响百姓出行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会,对文件进行解读和工作安排。
(二)全面开展排查(4月18日-4月22日)。各街道(乡、经济区)、公路养护站,并充分发动村民力量,对辖区内农村道路中影响百姓出行的问题逐一进行现场排查,同步收集现场图片资料,建立整改工作台账。
(三)数据审核汇总(4月23日-4月25日)。排查结果各街道(乡、经济区)、公路养护站统一报送规划建设局,建设局负责审核汇总,并对排查结果进行抽查、检查,确保符合工作要求。
(四)集中实施整改(5月1日-9月30日)。针对排查结果各街道(乡、经济区)和养护站统一报送建设局制定整改方案,和财政局、应急局沟通追加列入应急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9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工期长的列入26年计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建设局成立工作专班,组长由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副局长和相关科室同志组成,指导、协调和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快推进排查整改工作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设局负责汇总核算整改方案所需资金,管委会领导签批后,由建设局、财政局多措并举筹措资金,为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资金保障。由建设局沟通省交通厅对于农村公路整改项目,争取省投资补助政策资金支持。
(三)强化工作调度。排查整改期间,建设局负责组织调度和统计示范区进展情况,组织后期整改实施。对于工作态度消极、排查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跟踪督办并上报示范区管委会。
附件:1.农村道路影响百姓出行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专班
成员
2.农村道路影响百姓通行情况排查问题统计表
附件1
建设局农村道路影响百姓出行问题
排查整改工作专班
组 长:规划建设局局长 周 宇
副 组 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喻永华
办公室主任:交通水利科科长 党义勇
成 员:规划建设局交通水利科 陈 爽
规划建设局交通水利科 于长飞
规划建设局交通水利科 王 鑫
规划建设局交通水利科 夏 日
附件2
农村公路水毁路段统计表 |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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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别 |
县区 |
乡镇 |
建制村 |
项目基本信息 |
备注 |
路线名称 |
路线编码 (十位) |
路线行政等级 |
是否为通行政村唯一路线 |
是否为通自然村(组)唯一路线 |
所通自然村(组)名称 |
水毁修复工程类别 |
中心 桩号 |
桥梁名称(只桥梁工程填写) |
桥梁编码(只桥梁工程填写) |
工程量 |
单位 |
数量1 |
数量2 |
数量3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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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 |
阜新县 |
建设镇 |
大南村 |
杨杏线 |
C015210901 |
村级 |
否 |
是 |
杨杖子 |
过水路面 |
2.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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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m/处 |
300 |
5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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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路面工程单位为m2/m,桥梁工程单位为m2/m/座,过水路面单位为m2/m/处,涵洞单位为道。 |
村内道路水毁路段统计表 |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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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别 |
县区 |
乡镇 |
建制村 |
项目基本信息 |
备注 |
路线名称 |
是否为通自然村(组)唯一路线 |
所通自然村(组)名称 |
水毁修复工程类别 |
中心桩号 |
桥梁名称(只桥梁工程填写) |
工程量 |
单位 |
数量1 |
数量2 |
数量3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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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 |
阜新县 |
于寺镇 |
三家子村 |
官于线 |
否 |
否 |
路面工程 |
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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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m |
35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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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路面工程单位为m2/m,桥梁工程单位为m2/m/座,过水路面单位为m2/m/处,涵洞单位为道。 |
农村公路严重破损路段统计表 |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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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别 |
县区 |
乡镇 |
建制村 |
项目基本信息 |
备注 |
路线名称 |
路线编码 (十位) |
路线行政等级 |
路面类型 |
路面宽度(米) |
是否为通行政村唯一路线 |
是否为通自然村(组)唯一路线 |
所通自然村(组)名称 |
中心桩号 |
工程量 |
长度(米) |
面积 (平方米)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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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 |
阜新县 |
东梁镇 |
三家子村 |
南南线 |
C001210901 |
村级 |
沥青路面 |
3.5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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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
2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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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内道路严重破损路段统计表 |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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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别 |
县区 |
乡镇 |
建制村 |
项目基本信息 |
备注 |
路线名称 |
路面类型 |
路面宽度(米) |
是否为通自然村(组)唯一路线 |
所通自然村(组)名称 |
中心桩号 |
工程量 |
长度(米) |
面积 (平方米)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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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 |
阜新县 |
东梁镇 |
三家子村 |
南南线 |
沥青路面 |
3.5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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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
2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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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灾害风险排查防治清单 |
序号 |
行政 区划 |
路线名称 |
起点 桩号 |
止点 桩号 |
长度(m) |
风险 类型 |
风险 等级 |
管养单位 |
管养 负责人 |
巡查 值守人 |
处置情况 |
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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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风险隐患类型分为五类:崩塌、滑坡、泥石流、沉陷塌陷、水毁(沿河且历史发生过水毁路段)。 2.风险隐患等级分为四级:一级(严重)、二级(较重)、三级(一般)、四级(轻微)。 |
附件7
沈抚示范区农村供水突出问题
排查整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民生领域项目突出问题排查整改的有关要求,扎实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做好农村供水保障相关工作,全面开展相关问题排查整改,结合沈抚示范区农村供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和省水利厅的文件方案,按照沈抚示范区管委会部署要求,聚焦影响农村供水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积极落实整改。坚持狠抓当前与立足长远有机结合,细化落实管理维护职责,健全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农村供水的管理维护水平,让民生项目持续发挥效能,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聚焦影响百姓吃水用水问题,认真开展现场排查,不遮掩、不回避,全面摸清底数。
(二)坚持民生优先,问需于民。组织各街道(乡、经济区)发动村民积极参与问题排查,注重倾听农民群众心声,解决百姓急难愁盼的吃水用水问题。
(三)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机制,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同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排查范围及方式
(一)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覆盖沈抚示范区全部农村供水工程。各街道(乡、经济区)要根据自身农村供水的实际情况,结合沈抚示范区供水工程公示信息逐一开展排查,制定具体排查工作方案。
(二)排查内容
1.水源类问题。主要包括水源水量不足导致的缺水断水、水源污染及水源保护区划定等不合理和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2.水质类问题。主要包括依据行业水质检测和卫生部门水质监测结果反映的水质问题(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经“望闻问尝”水质明显浑浊、苦涩等情况。
3.工程类问题。主要包括长期停水断水、供水水量不满足人均用水标准(参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工程老化失修、无法正常运行及设施停用等情况。
4.运行管护类问题。主要包括工程闲置(经民意调查后议定暂停使用的除外)、管护单位不明确、工程无人管、公示牌未设立、设施设备维修不及时,以往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复及回访满意度不高等情况。
5.其他问题。主要包括群众关切但情况特殊需要“一事一议”解决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
排查整改工作按上级文件要求,示范区由各街道(乡、经济区)按轻重缓急把问题分类汇总统一报送到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局负责审核,同盛水务公司协助对排查结果进行检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和财政局、应急局沟通追加应急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原则上“能修不建”,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按照文件和规划,列入沈抚示范区农村供水工程计划,确保进一步推进整改实施。对排查出的特殊情况,要充分征求群众意愿,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予以解决。
(一)水源类问题。针对水量不足导致的缺水断水问题,可通过洗井、淘井,更新或重建水源井等措施解决;对于水源污染问题,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清理或隔离污染源;对于水源保护区划定不合理和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复核并重新划定水源保护区,落实更新围栏、公示牌等保护措施。
(二)水质类问题。针对监测反映的水质不稳定问题,应通过更新和维护原有消毒净化设施等措施解决,若水质持续不达标,要及时通过水源置换、净水工艺升级改造等方式解决。
(三)工程类问题。可通过修补管道漏点,增设加压或蓄水设备等措施解决的,要立查立改;对确需工程措施解决的,可通过新建改造农村供水工程等方式解决,进一步缩减分散供水人口。
(四)运行管护类问题。要建立健全示范区全域统管工作推进机制,由规划建设局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同盛水务公司)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业化管护队伍,强化农村供水设施管护能力建设。要健全问题发现和整改工作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主动整改,实现问题动态清零。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排查(即日起至4月底)。组织示范区各街道、乡、经济区、村、供水企业等召开示范区农村供水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会,明确排查整改的范围、方式及相关要求。动员街道、乡、经济区、村、供水企业并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共同对示范区农村供水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综合分析研判,汇总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
(二)立行立改(5月1日至6月30日)。对排查汇总出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三)全面整改(6月1日至9月30日)。对需要工程措施实施整改的问题,单独制定整改方案,倒排工期,力争9月30日前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区建设局成立工作专班,组长由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副局长和相关科室同志组成,指导、协调和推进相关整改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快推进排查整改工作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设局负责汇总整改问题并核算整改方案所需资金,管委会领导签批后,建设局和财政局多措并举筹措资金,为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资金保障。同时由建设局沟通省水利厅,争取省投资补助政策资金支持。
(三)强化工作调度。排查整改期间,建设局负责组织调度和统计示范区进展情况,定期核查整改进展情况并组织后续整改实施。对于工作态度消极、排查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跟踪督办并上报示范区管委会。
附件:1.沈抚示范区建设局农村供水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专班成员
2.沈抚示范区农村供水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附件1
沈抚示范区建设局农村供水突出问题
排查整改工作专班
组 长:规划建设局局长 周 宇
副组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喻永华
办公室主任:交通水利科科长 党义勇
成 员:规划建设局交通水利科 魏 月
规划建设局交通水利科 陈 泰
规划建设局交通水利科 公鸣宇
规划建设局交通水利科 刘元峰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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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示范区农村供水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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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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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25年 月 日 |
序号 |
沈抚示范区 |
县(乡、街道) |
自查发现问题 |
问题类别 |
原因分析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单位、职务) |
整改时限 |
目前成效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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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别:水源类问题、水质类问题、工程类问题、运行管护类问题及其他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