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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优化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路超限检测站点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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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交通涉案停车场建设工程,位于沈抚示范区沈东四路南、中兴东四街西,总投资为701.10万元,场地硬化面积20507㎡,配有称重设备150吨地秤一套,配有室外监控设备8套、各类消防照明设备15个、不通视围墙405m,执法工作室面积50.4㎡,钢结构雨棚投影面积210㎡及雨棚下混凝土硬化面积296平米等。

本项目于2023年建设完成,2024年6月与开投集团子公司(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兴泰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交接完成,2024年10月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正式上报 2024年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设置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本项目完成上报工作,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7日同意调整优化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路超限检测站点批复。

附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优化全省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的批复》.pdf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