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经主申请人申请,通过社区、街道、沈抚示范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现公示如下: | |||||||
序号 | 与户主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隐藏4位) | 保障 人口 |
月补贴金额 (元) |
户籍地址 | 租房地址 |
1 | 本人 | 吴士风 | 2101121952****1819 | 1 | 512.00 | 沈阳市浑南区深井子镇深井子四委52号 | 苏家屯区蕙兰三街25号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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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来电、信函等方式,向沈抚示范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14日 举报电话:024-56622370 |
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