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板这件事儿可不能忘——报送2020年度年报。
温馨提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需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报送上一年度年报。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20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
年报事项注意看!
年报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报送对象
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
年报网址
http://ln.gsxt.gov.cn/index.html
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可自主选择联络员或电子营业执照任意一种免费方式登陆,按照提示信息进行填报。
其他事项
企业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年报服务热线:
李石市场监管所:024-58613055
高湾市场监管所:024-58613039
拉古市场监管所:024-58615960
汪家市场监管所:024-58613032
深井子市场监管所:024-25905451
注意
不及时年报会怎样?
后果很严重!!!
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未依法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均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补报年报后方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准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督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各位企业主,
相互转告,相互提醒!
抓紧时间,
赶紧年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