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辽宁省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局审核等程序,共有1家企业符合2025年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入库条件,现将符合入库条件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月。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局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信息予以保护。
联系人:李子璠
电话:024-58613011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
附件:2025年沈抚示范区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名单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