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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抚示范区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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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修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修改)有关规定,我局对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4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日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以举报。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送)到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邮政编码:110000

联系电话:024-67980135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