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沈抚示范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沈抚示范区全域启用7台移动违法停车抓拍设备,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抓拍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街路。
二、抓拍取证的违法行为
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公示日期:2025年8月20日0时至2025年8月26日24时
启用日期:2025年8月27日0时
特此公告。
沈抚示范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8月19日